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这些房屋往往存在地基下沉、墙体裂缝、梁柱变形等严重问题,严重威胁着居住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危房的形成原因多种多样,既有自然因素,也有人为因素。自然因素主要包括地震、水灾、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破坏,这些灾害会导致房屋结构受损,甚至引发倒塌。人为因素则更为复杂,包括设计错误、施工质量低劣、建筑用地规划不当、火灾破损等。旧建筑缺乏维修、对其隐患未及时处理也会导致危房的形成。
针对危房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应对。政府应加强对危房的管理和整治。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也应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社会各界也应积极参与危房问题的解决。当然,在应对危房问题的过程中,我们还需要注重预防和治理相结合。
一般需要鉴定检测人员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来制定相应的检测方案。一般检测项目包括材料强度检测、钢筋配置检测、建筑变形检测、裂缝检测和其他检测。不同的结构形式其相应的结构检测方法也各有侧重,例如钢筋混凝土结构应侧重检测混凝土等级、钢筋配置、裂缝分布、混凝土耐久性等情况;砌体结构应侧重检测砌体强度、砂浆强度、构造措施和裂缝走向、墙体侵蚀等;钢结构应侧重检测整体、局部变形检测、焊缝无损探伤检测、截面尺寸及构造查勘的检测。
房屋综合质量检测鉴定一般由谁提?房屋安全鉴定一般由房屋产权人或单位提出;房屋使用人提出的,还需经所有权人书面同意。对于多产权的房屋,应该由占总建筑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所有权人书面授权给业主代表提出。